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,2020年9月1日起执行! 发布时间:2020-08-03 7月31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《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》,该《暂行办法》已经国家医疗保障局局务会审议通过,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。 办法明确了包括预防性疫苗,滋补药品,保健药品,脱发、美容减肥类等在内的八类不得进入《药品目录》的药品;规定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办法等。 日常就医问药时,还有哪些药品不可报销? 药品调入、出《药品目录》的标准是啥? 哪些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? 一图了解: 上一篇:注意!江西职工社保基数有变了下一篇:关于本市级级企业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有关业务办理通告